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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成功案例【分享】
浏览次数:4903    添加时间:2016/8/1    来源:臧迪凯联合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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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ang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近期帮助中国的李先生成功申请EB-1C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移民。李先生之前未办理过L-1A签证,直接申请EB-1C历经10个月获准,可喜可贺!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特将该案整理归纳如下:

申请人:美国公司
受益人:李先生
国籍:中国
申请类别:EB-1C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移民
从事行业:家具设计、开发与销售
担任职位:国际运营部副总经理
美国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

本案难点:
1.李先生直接申请的EB-1C移民,在这之前未持有L-1A工作签证;
2.李先生更像是一位工厂主管而非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而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有多层关系,结构比较复杂。

由于李先生在中国公司担任副总一职,美国公司为李先生提出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申请。应美国子公司发展需要,未来几年李先生将要派去美国公司工作,负责公司的国际业务。如果李先生不能顺利赴美,对美国公司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为此,美国公司人员和李先生本人来Tsang & Associates律所咨询取得EB-1C永久居留权的事宜。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团队在2015年9月4日为李先生提交申请,于2016年5月27日被批准,期间未被要求补件(RFE)。

案件成功关键:

如何证明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母子公司关系)
该案比较麻烦的是,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存在多层子公司,因此较难证明他们的从属关系。申请EB-1C,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需满足母子公司关系,具体说明请见介绍文章《EB-1C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申请移民攻略》 

后来我们通过证明李先生在中国工作的公司,最开始是一家香港公司的子公司,通过李先生之前工作的中国公司资料,证明其属于香港公司下的一个子公司,而这家香港公司由美国公司所有,从而完成了中美两国公司之间的从属关系证明。

如何证明李先生在美国公司担任职位是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
申请中重要的一环,李先生是否有能力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级经理或者行政主管。对于什么是“管理能力”和“行政主管能力”,移民局有界定:

管理能力指管理其组织、部门或下属机构的部门,主要监督或管理其它从业雇员,或管理该公司或附属公司的重要部门。

为证明这一点,臧律师团队指导公司准备了商业计划,以此呈现李先生计划在美国公司工作的内容及时间等。这些工作职责包括了对部门的直接管理,提出公司愿景,协调国际事务,及各项战略的实施来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我们证明李先生有极强的管理能力在美国公司任职,负责国际事务、完成公司委派的任务。

行政主管能力指“对组织机构或主要职能部门的直接指导”,“在部门内建立目标和制度”,“行使广泛自由的决策能力”,“接受高层、董事会和股东的监督管理”。

臧律师团队从这几个方面证明李先生完全有能力设立公司的目标,管理手下员工的工作,包括负责公司的用人制度。

为了进一步证明李先生有能力出任美国公司一职,我们调查了李先生的教育背景、以往工作经验,还请两位专家评估了李先生的工作经历,均反映出其称职的管理能力。

结果
申请于2015年9月4日提交,2016年5月27日获准。

臧律师评论:
EB-1C适用于申请移民的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该类别强调的是经营管理经验,比较适合那些无学历,但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士。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无需等待配额,办理周期短。

EB-1C要求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母子公司关系;海外公司可以是母公司,美国公司是子公司,或反之;购买现有的美国企业,或在美国成立新的公司均可。 符合这一条件的高级经理或主管,必须在过去三年内至少为公司工作过一年。

然而,随着申请的人数越来越多,在美国国务院不久前公布的8月移民配额排期表,针对中国大陆出生的EB-1C也出现了排期,排期日为2010年1月1日(详见新闻:
http://www.uslawchina.cn/new_content.asp?xw_id=4309  ),对于想通过EB-1C快速移民的中国申请人造成很大冲击。对于配额排期的走向和速度,我们拭目以待。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0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英文网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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