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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

移民局对最后递交的EB-2 职业移民调整身份申请的要求
浏览次数:4715    添加时间:2005/9/30    来源:Maggie Wang

 

今天是递交EB-2 职业移民调整身份申请I-485的最后一天。移民局(USCIS)担心在06年财政年(10/01/2005)之前一些不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会为获得工作证(EAD)和提前离境许可(Advance Parole)而提交申请。我们USLawChina已经报导过移民局可能会要求I-140I-485申请人首次递交的证明文件("initial evidence")就达到要求,否则就将被拒,并且不会发放补件通知(RFE)。

一般情况下,即使首次递交的证明材料有所欠缺,移民局也会接受其申请,然后要求补件(RFE),但是我们认为在当前特殊的情况下移民局将不会如此宽大。移民局对于首次递交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审查会有多严格,会不会因为材料上小小的失误拒绝申请,这些问题现在都还不清楚。

基于职业移民申请的I-485调整身份首次申请需要递交的证明材料如下:

 出生证明

 护照上盖有非移民签证印章那一页的复印件

 照片

 生物测试结果

 I-693体检报告

 G-325A履历表

 能证明其身份的材料(I-94卡和当前身份证明)

 雇主信函

 I-140职业移民申请表受理或批准通知

 如果配偶是分开申请的,需要提交I-485受理或批准通知。若夫妻共同申请则不需要

 若是配偶申请,提交结婚证明或过去婚姻结束证明;若是子女申请,提交出生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外界呼吁USCIS以审查批准电脑打印劳工证的精神审核当前递交的申请,而对首次递交的材料希望能够宽大为怀。随意递交的申请不可能获得工作证(EAD)或提前离境许可(AP),因为在I-765I-131申请这一步就已经被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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