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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高级茶叶洋酒贸易商成功申请E-2投资签证
浏览次数:5728    添加时间:2016/10/12    来源:臧迪凯联合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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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ang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近期帮助台湾的杨小姐成功申请E-2投资签证。历经12天获准,可喜可贺!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特将该案整理归纳如下:
 
申请人:杨小姐
地区:台湾
产业内容:高端洋酒, 茶叶, 草本进出口贸易商
职位:首席财务长兼首席营运长
公司创立年份:2016
公司员工人数:3人(含括杨小姐)
公司资产:约略﹩100,000美元
 
本案难点:
 
• 总公司员工数仅3人
• 办公司月租仅﹩300/月
• 因其产品特殊性,需要多项许可证, 例:烟酒许可证
• 杨小姐之前未有营运公司的经验
• 杨小姐之前来美签证为探访亲戚
• 杨小姐投资公司为﹩100,000, 其薪资却高达﹩50,000美元
 
本案申请公司为美国少数台湾高端代理高级酒, 天然茶叶, 及草本商品贸易公司. 其公司首席财务及营运长杨小姐以公司代表委托Tsang& Associate’s律所协助办理E-2企业移民签证.若能成功通过签证, 将会使公司在美国的业务及发展上有极大的突破, 杨小姐及本事务所均十分重视其申请结果. 本案于2016年7月12日申请并于2016年7月24日申请通过.
 
案件成功关键:
 
为成功申请E-2企业移民签证,以下有多项移民条约应特别注意:
 
1) 该条约投资者必须具备的条约国家的国籍
2) 该申请公司必须为美国境内真实营运公司
3) 所有投资程序必须为与企业有紧密关系
4) 投资项目不能为边际投资
5) 投资者须有充分证明拥有营运管理公司之才能
6) 投资者须充分证明有意图在在E-2签证结束后离境
 
申请人国家国籍必须为美国条约国家之列
 
由于杨小姐来自于台湾, 在申请E-2企业移民签证的过程中并不构成问题.经过和公司合伙人协调股份后, 我们成功协助杨小姐原本50%持股提升至80%以证明杨小姐有足够影响力能代表公司申请E-2企业移民签证.因此, 我们成功证明该申请案通过公司为外国国籍拥有的门槛.
 
证明其公司为美国真实运营公司
 
由于公司尚未在美国拓展业务, 该证明环节较为棘手.首先本事务所作为该公司的专业法律顾问团队, 我们代表公司申请其业务许可证,销售许可证, 聘请合法会计师撰写经营计划表, 与货物供应商签下合约, 最终协助该公司在美国境内承租办公室. 顺利证明其公司为在美真实运营公司.
 
所有投资程序必须为与企业有紧密关系
 
为避免移民申请者仅为风险投资,美国移民局在公司的资产运行分配上有较严格规定. 我们详细列举其公司所有花费来源及用途并说明公司已成功与美国供应商签约并提供服务. 经过多样的举证和营运报告展示后, 我们成功说服该企业在美国发展可能性.
 
公司投资项目并非为边际投资
 
通过该公司的五年计划报告书指出于2020年,该公司将会有超过5倍之现有营收并创造至少超过9名全职或合约员工之工作机会. 该申请公司未来将不仅支持杨小姐在美生活花费并可以在美拓展企业创造更多工作机会. 由此,我们成功证明该公司并非为边际投资.
 
投资者须有充分证明拥有营运管理公司之才能
 
由于杨小姐卓越的工作才能, 我们在证明其才能上有十分的自信. 透过杨小姐履历及工作经验, 我们成功的证明杨小姐不仅为一般员工而为一位卓越公司领导者.
 
投资者须充分证明有意图在在E-2签证结束后离境
 
最后, 透过杨小姐本身财务活动,我们说明了杨小姐在生活及理财中皆以台湾为主. 其本人并没有意图在在E-2签证结束后仍居住美国.
 
面试准备
 
在准备文件的同时, 我们也协助杨小姐准备面试. 经过多次的联系和指导后, 杨小姐终能顺利完成与签证面试官的面试并通过申请.
 
案件结果
 
本案于2016年7月12日送出审查且于2016年7月24日签证申请通过.
 
臧律师评论:
E-2签证是签发给与美国签有投资条约的国家/地区人民的非移民签证,签证持有人可来美国从事投资开发等商业活动。E签证一般有4-5年的有效期,只要签证有效,签证持有人几乎不受居留期限期间的限制,但于签证到期后,持有人必须重新申请新的E-2签证。
 
E-2签证优势让它不像H-1B签证有名额限制,也不需要先经过劳工局、移民局的申请程序,可直接向领事馆来申请。但E-2签证的不利之处在于只有条约国的公民才可申请E-2签证,就目前而言,华人密集的国家及地区中,只有台湾,菲律宾,加拿大,韩国,及泰国的公民可以申请E签证;大陆地区还不具备此资格。且即使投资人持有此身份20年,除非透过其它途径,否则仍不能调整身份为美国永久居民。
 
具体E-2签证情况请详见新闻:赴美从事投资开发—E-2签证介绍
 
律师简介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 & 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注于移民、商业、家庭案件,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美国律师协会成员,曾获得调解与仲裁研究生证书,可用流利的中英文交流。T&A律师事务所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成立至今超过30年(前身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帮助世界各地无数企业家、投资人、公司成就美国梦,在美国和亚洲建立了良好的声誉。
英文网站:
http://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
http://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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