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论文 >> 访问留学
律师介绍
attorney join in
访问留学

F类、M类和J类签证持有人应了解的SEVIS常识(二)
浏览次数:4854    添加时间:2014/7/7    来源:Frank Tsang臧煜卓

SEVIS(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是通过互联网对F类、M类和J类签证持有人及家属进行追踪的系统,追踪期间是从其收到初始档(I-20或DS-2019表)开始,直至毕业/离校或完成/退出交流项目。

美国境内的外籍留学生队伍浩浩荡荡,还有很多人正在美国境外期盼着能够加入这个队伍。而已经在美国境内的外籍人士也不甘寂寞的想要投入这个大潮。但是,光靠想是不可能成功的。只有去做,才能有成功的机会。不少读者咨询时一说到交费就很头疼,觉得太过复杂。USLawChina撰写这篇文章就是希望为这些人提供一些帮助。

什么人必须支付SEVIS费用?
所有想以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身份入境美国的人,免费交流访问项目的参加者除外,只要持有的I-20表格或DS-2019表格签发日期在2004年9月1日以后,就必须交纳SEVIS费用。

身在美国且要把原来的非移民身份改变为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身份者,必须交纳SEVIS费用。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规定与国会授权,申请非移民类学生签证(F-1、F-3、M-1、M-3)和非移民类交流学者签证(J-1)的外国人应缴纳额外费用。

SEVIS费用应该何时支付?
◆ 学生或交流访问者签证申请人支付费用时间:
● 需要得到签证以入境美国的申请人必须在前往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面试之前支付SEVIS费用。
● 在美国入境港口申请F-1、F-3、M-1、M-3或J-1签证的加拿大公民、百慕大公民及美国法典(8)第212.1a条款所列诸岛之公民必须在入境美国之前支付SEVIS费用。
● 身在美国想要把身份改变为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身份的非移民必须在提交改变身份申请前支付SEVIS费用。
◆ 需继续留美的学生 (取得F-1、F-3、M-1、M-3非移民签证已开始学习但尚未完成学业) 支付SEVIS费用的时间应先于:
● 失去身份超过五个月之后提交复原申请的时间;
● 提交新签证申请或在非因正常海外学习离开美国五个月之后为重新返美而提交签证申请的时间;
● 提交改变身份申请的时间(F-1与F-3互换、M-1与M-3互换除外)。
◆ 需继续留美的交流学者 (取得J-1非移民签证已开始访学但尚未完成项目) 支付SEVIS费用的时间应先于:
● 违规之后提交复原申请的时间;
● 因失去原身份时间在121天到269天之间而违规,继而提交复原申请的时间;
● 提交改变交流访问者身份申请的时间。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点击排行
关闭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86-13818114320
USLawChina微信
扫一扫 咨询更便利
跨国 搬家 迁厂 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