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注释:
部分情况特殊的I-485调整身份的受益人(本不符合申请资格)可通过INA 245(i)条款及LIFE Act获得绿卡,这部分人群须符合下列条件:
A. 2001年4月30日及之前提交了下列合格申请之一的受益人:
· I-130亲属移民申请表
· I-140职业移民申请表
· ETA-750永久劳工证申请表(ETA-9089表的前身)
B. 1998年1月15日~2001年4月30日之间提交申请,且2000年12月21日已身处美国的主受益人;
C. 目前是提交了下列合格申请之一的受益人:
· I-130亲属移民申请表(符合祖父条款)
· I-140职业移民申请表(符合祖父条款)
· 永久劳工证申请表
D. 正确提交了I-485调整身份申请表及I-485补充A表
E. 支付1000美金(符合费用豁免者除外)
F. 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表及I-485补充A表时,身在美国
G. 当前仍有移民签证配额可用
H. 不在禁止入境之列,或符合禁止入境/其他类别的豁免资格
I. 确保自由裁量权能正面行使(即案件中的积极因素大于消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