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Tsang & Associates律所又帮助一家6人小公司成功获得L-1A跨国公司经理的延期,之前曾帮助此位客人申请了首次的L-1。该成功案例对新成立的小公司申请L-1A延期具有代表意义,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现特将该案整理归纳如下:
类型:L1-A延期
职位:总经理兼执行长CEO
行业:外贸经销商
员工:6名全职+1名兼职(包括该位客人及其配偶)
该案件中客人由中国母公司派遣赴美设立美国子公司,成立后申请L-1A签证。由于新公司成立后首次申请的L-1有效期只有1年,客人在到期前申请延期,继续留在美国发展业务。
案件成功关键
1. 本案起初难点在于:客人担任的主管和经理职位难以证明,因为公司仅有6名全职员工和1名兼职,而且这些员工的薪水都比较低。Joseph
Tsang律师通过详细描述每位员工的工作职责以及完成所分配特定任务的时间比,我们能够证明,客人的下属员工就足以把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完成好,并不需要客人亲自倾注大部分时间处理日常事务。这样我们证明了客人的职责主要集中于纯粹的行政和管理职能。此外律师帮助收集和整理客人的工作委派信、工作报告、组织结构图,和公司的商业计划等。
2.
本案另一个难点在于美国新公司的业务并未按初次L-1A申请中的计划如期开展。尽管如此,在延期申请中我们强调美国公司的真实性,正在经营业务并确实有所成长。我们通过相关人员对客人的高度满意以及其从中国母公司的管理岗位做到了美国公司的高层证明了这一点。
案件结果
客人的L-1A延期申请在提交1天后就得到批准!客人非常感激,因为他几位同行的L-1A延期被拒,尽管这些同行公司聘请了更多员工,拥有更多盈利。
Tsang & Associates律所评论
近三年来有关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的法律、移民局内部的备忘录、以及大量AAO判例反映出移民局对跨国公司主管的定义其审批标准证开始有所放宽,不再以公司聘用员工多少、规模大小、盈利多少来判定申请人是否在美履行管理职责,这对初创阶段公司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但对于新成立的小公司而言,由于公司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公司的机构组织和职能划分不清晰等一系列原因,如果不谨慎处理很容易使得移民局判定受益人不是从事高级管理工作从而导致补件甚至直接被拒。本案成功的关键在于客人聘请了解L-1领域的有经验的律师。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0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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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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