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是房客給房東預付一筆錢來保證會支付房租以及履行租約規定的義務(例如用來賠償房客造成的損壞)。有關押金的法律各州有各州的規定,本文只是一個概述。
押金與最後一個月的房租(Last Month's Rent)
押金和最後一個月的房租不是一回事。最後一個月的房租是房客為最後一個月的租賃預先付給房東的房租。最後一個月的房租和押金的數額通常都是一個月的房租,某些州規定它們不能超過一個月的房租。如果後來房東漲房租了,他或她就可以增加押金數額和最後一個月的房租來與新的房租相一致。通常,沒有房客允許,房東不可以把押金和最後一個月的房租替換使用,同樣的,房客也不能把押金作為最後一個月的房租。
押金:收據(Receipts)和利息
在收到最後一個月的房租和(或者)押金的時候,房東要分別給房客一個收據。如果他或她沒給的話,房客就有必要問房東要一張。很多州都規定房東必須給房客一個收據。以下的信息必須包括在收據中:
1. 付款的數額
2. 收到付款的日期
3. 付款打算用于什麼地方
4. 收款人的名字
5. 如果有代理人的話,要寫明收取房租的房東的名字
6. 房東或代理人的簽名
如果房東收取了最後一個月的房租,那麼他或她也要給房客一個聲明,指出房客是否有權得到利息。房客在租賃終止的時候要把未來的地址告訴房東,以便房東能把押金和利息送還給他。
特別提示:州法可能要求房東最後一個月的租金利息和押金的利息都要付。
如果房東或代理人收取了押金,為了房客自己的利益,他對于房子的現狀要和房東意見一致。一些州要求對于房子的條件要簽一個聲明。這個聲明要包括一個完整的清單寫明現在存在的損壞。做記錄並且把現在存在的損壞以及房屋的大體狀況拍下來都是明智的選擇。
歸還押金(Returning the Deposit)以及扣除(Deductions)
在租賃終止之後,房東要在一定期限內(通常是30天)歸還押金。但是房東可以因為房客沒有付清該付的房租而從押金中扣除,或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由于房客造成的損壞合理地扣除必要的維修費,寵物造成的損壞也要扣除。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合理損壞房客不需要付維修費,但是房客有義務保持房子幹淨衛生,沒有廢物和垃圾。
通常,如果房子受損了,房東要在租賃結束之後的三十天內給房客以下的文件:
1. 一張損壞的詳細清單,列明他們的原狀(nature)和損壞程度(extent)以及需要的維修。
2. 關于這些維修所用的實際的或是估計的花費的書面證據,包括一個估價單、賬單、發票或者是收據。
房東適當的扣除之後要把剩下的押金(如果還有的話)歸還給房客。在租約終止之後的規定時間內,如果房東沒有歸還押金(或是合法扣除以後剩下的押金)以及應付的利息(accrued interest);或者房東已經扣除了一些維修費但是他沒有在那期間給房客一個損壞的詳細清單的話,根據州法規定,房客可以起訴房東。許多州的州法都規定賠償金是扣留押金的三倍。
通常,州法院預先采取了一些措施來簡單地解決押金爭議,例如小額索賠法庭、調解、房東/房客法庭。無論你是房東還是房客,如果有押金方面的爭議,打電話給當地的法院看看選擇那種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