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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H-4:H-1、H-2、H-3 配偶及子女签证申请操作指南
H-4:H-1、H-2、H-3 配偶及子女签证申请操作指南
编号: BB-014
类型: eBook
类别: 非移民->工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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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说明

【用途:】
持H-1,H-2,H-3签证在美国短期工作者之家属,包括其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申请此类非移民短期签证赴美与亲人团聚或随其同行美国。

【法源依据:】
INA§101(a)(15)(H), 8U.S.C§1101(a)(15)(H)

【申请注意事项:】
1.H-4签证持有人的居留期限与伴随家属H-1B, H-2A, H-2B, 或 H-3签证持有人的居留期限一致,最长可以在美国停留6年。但是一旦所依亲属丧失有效身份,那么H-4伴随亲属也将失去身份。
2.对于以配偶身份申请H-4签证的人群而言,他们可以够享受在美国合法工作的权益,条件是他们获得就业授权文件(简称EAD卡,也称工卡);而以子女身份获得H-4签证的人群则可在满21周岁以前享受美国本地学生的受教育条件。
3.H-4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工作,申请社会安全号码。也可以获得驾照,开设银行账户,获得国税局的个人税号(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ITIN)交纳税务。

相关问答
1.我在美国获得硕士学位后,接收了一家美国公司的聘用,并由该公司为我申请了H-1签证。但是,我的妻子和孩子还在中国。我想为我的妻子也办理签证去美国,可又担心我们的两个孩子太小,长期没有父母照顾会对他们的成长不利,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您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可以一同申请H-4签证。它是专门为持H类签证在美国短期工作者之家属设计的一种签证,包括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由于美国移民法规定对子女有年龄和户因状况的限制,因此您的孩子年龄小反而是优势。他们均可以享受美国的各种福利,尤其是孩子在未满21周岁前在美国上学不用交付国际学生的学费且无须另行变更身份。
2.我先生去年持H-1B签证去美国工作时为女儿一并申请了H-4签证。而当时我生病住院未能同行。请问我能申请其他签证去美国和他们团聚吗?
 您可以不必考虑其他类签证,直接申请H-4签证就可以了。因为H-4签证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与其所跟随的H签证持证人一同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只要在您先生的签证有效期内即可。
3.我妈妈今年年初持H-1B签证去美国工作,当时我爸爸与其一并申请了H-4签证。而我却因该学期的学业未完成而未能同行。请问我现在应该能申请哪一种签证去美国和他们团聚呢?
 您可以与您的父亲一样,直接申请H-4签证就可以了。因为H-4签证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与其所跟随的H签证持证人一同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只要在您母亲的签证有效期内即可。
4.我丈夫即将持H-3签证去美国接受培训,我想申请H-4签证与其同行。请问其手续是否很复杂,准备材料是否也很多?
 申请H-4签证的手续和准备材料都很简便。只需备齐以下材料递交辖区包含您所在居住地的美国海外领事馆即可: a.与在美国的H签证持有人的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书原件及英文译本,子女出生证明,结婚相片等等; b.在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分支机构,或通过邮寄形式向美国在台协会缴纳非移民签证申请费的收据; c.提供说明所跟随的H签证持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比如:I-797B批准通知书,赴美时的签证及其I-140卡的复印件,护照等等; d.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资金使其不会成为公众的负担,且不会在美国寻求非法就业。比如所跟随亲属的收入情况证明、自己的存款、或亲朋好友的汇款单等; e.有回国意向的证明材料。如国内的房产,主要亲属关系,未了结的工作等等。
5.我一个月前拿到H-3签证来到了美国,而我丈夫与我一同提交的家属签证申请却因面谈失败而被拒绝了。请问他下次再申请该签证时应该在面谈部分做何准备呢?
 面谈是获得签证前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在面谈中除了注意通常的礼仪谈吐外,还应该注意在面谈过程中向签证官力证以下几点: ·婚姻关系或父子/母子关系属实 ·没有在美国工作的意向 ·若将在美国接受教育,您还应该向移民官证明您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或者您将先在某个语言学校就读等等 ·申请人有回国的“约束力” ·申请人回国后的上学/工作问题会得到妥当的解决
6.我准备申请H-4签证跟随我先生去美国生活,请问我应该如何证明我没有移民美国的意图,而是将在签证到期时回到我的原居住国?
 您只需要证明您的原居住国对您回国存在着牢固的约束力,具体而言,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a.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如在美国境外购置的房产并未转卖的证明,甚至是自己的祖坟或为自己提前购买的坟地在原居住地等。 b.在原居住国有难以放弃的经济关系。例如拥有理想的工资收入、公司股票、银行存款,拥有自己的汽车、房产、土地、公司等。 c.在原居住国有未了的职业关系。比如,申请人出示目前所在单位开具一份在职证明或休假证明,说明在其在美国生活期间,原单位将为其停薪留职等。 d.在原居住国有着重要的家庭及社会关系。建议证明自己某些重要的家庭成员仍然将在原居住国长期生活,表明受益人热爱自己亲戚朋友,将会回国和他们团聚。
7.一年前,我先生成功申请到了H-1B签证。目前,我已经获得了H-4签证到了美国,同时,有一家美国公司想雇用我,请问如果我接受了该工作的话,会不会使我失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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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移民法的相关规定,H-4签证受益人可以在美国参加工作,条件是他们获得就业授权文件(简称EAD卡,也称工卡)。这里的工作,指的是以半职或全职的方式提供服务,以换取酬劳、财物等等,其中也包含了自我聘用的方式(就是自己开公司雇自己)。所以,您现在已经入境美国,您可以在H-4身份下工作,不会失去身份。
8.我持B-2签证赴美探望我持H-1B签证在美国工作的未婚夫,在此期间,我们举行了婚礼,此时我是否已经可以申请H-4签证了呢?
 可以。美国移民法规定,若已持B-2短期探亲签证进入美国的外籍人士赴美后与持H-1B签证者结婚,同时,若他/她也符合其他申请该签证的条件,那么,他/她就可以申请改变为H-4的身份留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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