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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寻找稳妥的美国区域中心EB-5项目?
浏览次数:6412    添加时间:2016/1/29    来源:RCH走进美国

今天美国法律联营网转发一个美国区域中心执行长John Shen的一篇报告,对于在投资50万美金申办EB-5绿卡的最后尾声,客人需要擦亮眼为自己的家庭子女做最稳妥的投资移民计划做决定,您应该考虑的有:对于项目的预算是否灌水,EB-5投资比例是否过重,清偿顺位是否第一,就业人数及项目完工是否有所保证,退场机制是否合理完善,区域中心过去通过的记录,完成的项目经营的现状,投资人数是否太过庞大,服务是否专业诚信负责,费用是否太低的不合理。身为美国法律联营网的执行长,Frank 语重心长负责的告诉大家,市面上浑水摸鱼的项目比比皆是,还是会有许多人拿不到绿卡以及取不回投资的资金,你是否比较的出来哪个项目才是稳妥的移民项目呢?请仔细阅读以下的文章:

进入2016, 美国EB-5区域中心是否按照美国证券法合规方面的要求进入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将通过介绍我中心全面合规的最新情况,向大家介绍如何区分合规的区域中心的细节,这也是所有有意向申办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人所面临的一个风险评估的关键环节。
据移民局官方统计,截止到2016年1月4号,全美国获批的EB-5区域中心大大小小总共有790家,如何在这超过七百家区域中心里挑选出最安全最可靠的项目,全家成功拿到永久绿卡并完全收回投资款,是所有EB-5投资人最关注的问题。 美国借贷中心(ALC)自2010年到现在已经完成近40个项目,几百个投资人的绿卡申请通过率到目前为止依然保持在100%。在如此多项目的情况下还能保持这样的成功率,与我们项目的特殊性,以及我们对于项目选择上的专业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究竟美国借贷中心(ALC)和其他EB-5项目的区别在哪里呢? 今天让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美国借贷中心(ALC)EB-5项目的四大特点:
1金融双执照登记,证券百分百合规!
2联邦政府审批项目,保证真实性、可行性,预算无水分!
3第三方机构监管施工和资金使用, 彻底堵死挪用资金漏洞!
4上市公司提供“等预算完工担保”,确保项目100%顺利完工,绝无烂尾楼!

1.金融双执照登记,证券百分百合规
1) 2016年1月13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布了“2016年合规调查重点事项”,把“EB-5”这一项作为调查重点 专门提及,这在SEC 的历史上史无前例。这说明,在2016年,SEC掀起的打击投资移民领域金融欺诈和违规的风暴将会比2015年更加强劲!只有严格按照美国相关证券法律规定运作的投资移民项目才能高枕无忧。 一个EB-5项目怎样做到证券充分合规呢?答案是“一表两照”- “D表注册,双执照登记”。 《1933年证券法》要求发行证券(EB-5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合伙发行的股份就是证券)要在SEC登记,绝大部分EB-5项目都采用D 规则免除登记。但是这样做,除了在私募备忘录等揭示风险的文件中说明,还必须要在SEC正式注册一份D表才合法!目前只有极少数EB-5项目完成了D表的注册。 销售证券必须有经纪人(Broker-Dealer)和投资顾问(Investment Advisor)双执照登记才能做到100%合规。目前美国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EB-5 区域中心拥有经纪人Broker-Dealer执照,而正式在SEC注册的投资顾问则只有美国借贷中心ALC一家。
在全美国所有EB-5区域中心当中,美国借贷中心ALC是完成“一表两照”在SEC正式注册登记手续的第一家区域中心,也是截至2016年1月全美国唯一一家手握“一表两照”,实现了100%证券合规的EB-5项目方。

2.联邦政府审批项目,保证真实性、可行性,预算无水分
在立项审批上,ALC美国借贷中心与其它美国移民局指定的区域中心存在以下的区别:美国借贷中心的项目是将EB-5资金和美国中小企业局(SBA)504贷款项目相结合,将资金借贷给有发展潜力并符合资格的美国中小企业,通过创造就业, 为投资人完成美国永久居留权的申请。任何SBA 504项目若想获得EB-5的第一贷款,不仅要符合美国移民局对EB-5项目法律和就业的普遍性要求,更必须经过美国中小企业局近乎苛刻的多重金融风控审核。申请贷款的企业几乎必须达到经营零风险,且经确认凭其未来现金流即可产生足够收入还贷才能成功获得EB-5贷款。 为美国中小企业局完成风控审核的第三方贷款评审机构“认证发展公司”(CDC)对于所有申请企业需要完成一系列严格的审核,基本包括:
资产负债财务分析
根据损益记录进行的还贷能力分析
对比行业平均值进行的财务趋势分析
企业主和管理团队个人信用和行业经验分析
抵押资产估价和清偿能力分析
企业信用和担保人信用分析
在一切审核通过之后,“认证发展公司”CDC以政府的名义提供企业所需第二贷款,在清偿顺位上位居EB-5资金之后,为投资人的第一贷款创造资金的“安全垫”,为EB-5资金保驾护航。

3.第三方机构监管施工和资金使用, 彻底堵死挪用资金漏洞
ALC美国借贷中心所有项目都有美国著名的建筑施工行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德聪集团 (Tetra Tech 纳斯达克股票代码: TTEK) 担任我们资金使用的第三方监管机构,真正做到有效监控资金的使用,确保每一分钱的使用上都符合美国移民局,相应行业监管机构和商业计划书的要求。
每一个项目的企业主、企业主雇佣的建筑商、区域中心(ALC)以及监管机构(Tetra Tech德聪集团)都需要签订一份四方协议。在此份协议的约束下,监管机构会取得企业主的认可和配合,以及得到借贷机构的全力支持,对建筑商使用资金进行监管。
这份四方协议中, 监管机构施工检验责任规定如下:
a. 监管机构须按要求对项目施工进展进行现场检验。
b. 监管机构在检验前要对项目规划和具体支出明细 进行审核,事先明确施工进度应该完成的程度。
c. 监管机构须在收到借贷机构发出的施工检验请求7-10天内完成检验。检验报告须包括:
1) 检验时建筑商完成施工总量的大致比例和建筑进展情况
2) 支出明细中每一分项在检验时的大致完成比例 3) 施工现场照片

4.上市公司提供“等预算完工担保”,确保项目100%顺利完工,绝无烂尾楼

除了使用四方协议对建筑施工资金进行了充分管控之外,我们还让德聪集团在资金管控协议中加入了建筑完工担保条款,在不增加预算的前提下由德聪集团提供建筑的100%完工担保,确保项目100%顺利完工,绝无烂尾楼。完工担保责任大体上分为以下九项:
i. 监管机构须彻底理清在项目初始阶段建筑商列出的每一小项资金使用的目的
ii. 监管机构有权将批准资金直接发放到建筑商管理下的具体分包商
iii. 建筑商须同意每个月提供一切监管机构需要的文件和单据
iv. 建筑商在分包协议中注明发包权在必要时可转移给企业主, 借贷机构或指定代理
v. 借贷机构须在建筑预算之外再预留10%资金以满足项目预算应急需要
vi. 监管机构有权在建筑商施工计划改变之前提出异议并改变该计划
vii. 建筑商在施工费用意外增加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企业主,借贷机构和监管机构
viii. 建筑商必须将自己的具体盈利通知其它三方并取得各方批准
ix. 监管机构有权审核建筑商签约的分包商协议
另外,为降低就业(I-829申请)风险,我们中心从两年前开始就只使用建筑过程的间接和衍生就业,只要项目完工,就业就全部成功创造。这也就意味着随着建筑完工担保开始正式通过协议执行,就业风险就彻底不再存在了。 目前我们每个月都有3-5个SBA 504贷款项目启动招募,所有项目全部采用建筑完工担保与(只使用)建筑间接和衍生就业相结合的策略,确保EB-5投资人需要的就业100%全部到位,全部EB-5资金安全运转!ALC美国借贷中心,只提供最安全最可靠的项目,帮助投资人海外定居,实现美国梦。 

2016年,将是各个主管机构继续加强对投资移民行业监管的“合规之年”,RCH励精图治,以最严谨的态度首创获得SEC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FINRA金融业管理局登记执照,合规合法,更好的服务和回报客户与市场。

如果您有兴趣进一步了解由美国中小企业局审批、投资人享第一还款顺位、提供第三方完工担保和资金及施工监管的优质项目,请填写基本信息:http://www.uslawchina.cn/ad_alc_suoqu.asp?jf=j,区域中心将派专人和您联系。


文章来源:RCH走进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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