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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使馆及赴美国签证须知
浏览次数:7057     添加时间:2008/4/14

美国在中国的使领馆有:北京大使馆,沈阳领事馆,上海领事馆,成都领事馆,广州领事馆。

北京大使馆接受以下地区的签证申请:北京,天津,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山西,内蒙古,宁夏,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沈阳领事馆接受以下地区的签证申请: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领事馆接受以下地区的签证申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成都领事馆接受以下地区的签证申请:贵州, 四川, 云南, 西藏,重庆。

广州领事馆接受以下地区的签证申请:福建,广东,海南,广西。


北京大使馆的地址:

北京朝阳区秀水北街3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 3431

面试预约电话和时间:电话010 6532-5305 预约电话开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 到下午4:30。


沈阳领事馆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2号,邮编:110003

电话:024 2322 1198

传真:024 2322 2374

面试预约电话和时间:电话:2322 2147 预约电话开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到下午5:00。


上海领事馆的地址:


上海淮海中路1469号, 邮编:200031

电话: (86-21) 6433-1681 (直线)

(86-21) 6433-6880 (总机) 传真: (86-21) 6433-1576

面试预约电话和时间:电话:021-6471 1451,6471 1429,预约电话开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00到12:00,下午1:00到5:00。


成都领事馆的地址:

成都领事馆路4号, 邮编: 610041

电话: (86-28) 558-3992

传真: (86-28) 558-9221

面试预约电话和时间:电话:028-558 3992预约电话开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00到12:00,下午1:00到5:00。


广州领事馆的地址:

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酒店 14层

邮编:510015

电话:86-20-8188-8911

传真:86-20-8186-4001

面试预约电话和时间:电话:020-8399 2000,预约电话开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到12:00,下午2:00到4:30。

3. 如果您申请的是移民及未婚妻/夫签证,您必须与美国驻广州总领馆联系,电话(020) 8188-8911。

4. 您在拨打预约电话时,必须提供您的姓名,生日,和是否拒签过。

5. 关于签证类型:

美国签证的类型有:

4-1.商务和旅游签证 (B-1/B-2)

4-2.留学生签证 (F-1, M1)

4-3.访问学者签证 (J-1, Q-1)

4-4.家属探亲签证 (F-2, J-2, L-2, H-4)

4-5.工作人员签证 (H, L, O, P, Q)

6. 除非已被取消,否则签证有效期应直至日期届满为止。因此,申请人可使用过期护照上之有效签证连同新的有效护照进入美国。

7. 申请旅游签证无需求助他人准备文件或协助取得进入领事馆之方便。

8. 利用伪证或欺骗手法企图获得签证者,可能导致永远被拒签或禁止进入美国。

9. 曾经被拒签者,如有新证据籍以推翻以前拒签的理由,可重新进行申请;如无实质性变化,请勿重复申请。

10.取得签证并不等于获得进入美国之保证。所有派驻美国各地入境处之移民官,都有权拒绝持有签证者进入美国。同时,签证持有人在美国逗留之期限,将在入境时由移民官决定而非由签证领事馆决定。在入境处,由移民官批准旅客进入美国,同时,移民局之I-94表所指定的期限,则必须联络移民局,填写表格J-539,请示延长逗留。移民局是唯一决定接受延期申请与否的机构。

11. 美国可以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12. 免面试问题。

短期签证要求(90天以内)

长期签证要求(9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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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签证申请表


签证所需资料:

所有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数据:

1. 申请人签名的有效护照。签证到期日后,护照仍有6个月有效。

2. 签证申请费。

3. 签证申请表。


短期签证要求(90天以内)

商务和旅游签证 (B-1/B-2)

1. 申请人签名的有效护照。

2. 邀请信,原件或传真,复印件均可以。内容如下:被邀请人的姓名;访问目的;停留时间;商务或贸易活动的介绍。注明美方是否提供访问费用。

3. 英文填写的签证申请表两份。 签证申请表。

4. 每位申请人两张护照照片。贴在签证申请表上。

5. 签证申请费。

建议提供的档和材料:

1. 申请人的中文雇主出示的派遣信,信中须注明访问已由公司批准,如中文负责旅费,在派遣信中说明。同时必须注明申请人的职务,商务目的。停留时间等。

2. 中文派遣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注明在中国经营的项目。纳税证明(税单)。

3. 与美国公司往来的材料,订单,合同,信用证等。

4. 其它可以证明您会返回中国的材料(和中国具有紧密联系的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房产证明,汽车,子女等。

如果您申请的是B2旅游签证的话,您需要提供:

1. 您在美期间的费用由那方承担。

2. 对方邀请人的税单。

3. 同样,您必须提供您会返回中国的证据。


长期签证要求(90天以上)

留学生签证 (F-1, M1)

1. 签证必需的证件。护照,签证费,签证申请表,照片。

2. I-20表。

3. 奖学金,资助证明或者其它的资产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可以在美国完成学业。

4. 语言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可以在美国学习。如果没有的话,您必须提供赴美后,已经安排的语言学习计划。

5. 完成学业后会返回中国的证明材料。


访问学者交流访问签证 (J-1, Q-1)

任何外籍公民如欲进入美国进行学术文化交流访问,必须持有效签证。一种是J签证。参加人员包括各学术领域的学生,公司在职受培训的员工,小学,中学或专门学校的教师,到高等学府进行教学或作研究的教授,研究人员,医学及相关领域的专业受培训人员,以旅游,考察,研究,或展示特别知识或技能为目的的访问人员。另一种是Q签证,由美国移民局指定的,以提供培训,就业心脏以两国文化,历史,传统交流为目的的国际文化交流。


关于此类签证所必备的条件如下:

J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费用。Q项目的签证申请人将由其邀请单位以当地员工相同待遇支付薪水。

J签证申请人在参加该项目前必须有足够的培训准备,包括英语培训,否则该项目必须具备双语条件。Q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是十八岁以上,并能流利的介绍本国文化。


医学领域的教育和培训:

攻读医学硕士学位或参加医学培训的J签证的交流访问者必须任命一定的要求。包括通过相关的专业考(foreign Midical Graduate Examination in Medical Science)并表现出较强的英语语言能力,在项目结束后必须离开美国在外国居住两年,严格遵守该项目规定的在美逗留期限。参加访问交流项目的以观察,会诊,教学或研究为目的但没有病人的医生并不饮食在上述要求的范围之内。


禁止入境及可能获得特许者:

非移民申请表(OF-156)上已列明各类禁止入境者。在某种情况下,被禁止入境的申请者如在其它方面符合交流访问签证的条件,亦可能获得特准签证。

申请交流访问签证者通常应向属于原居地管辖范围之内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虽然原则上可向任何美国驻外领事馆办理申请,但在原居地以外地区申请签证,可能较多困难。其它须知事项:

对于牵涉到雇佣关系的在职培训,教学和研究的J-1交流项目,参加者可以进行带薪工作。但如果J项目并不包含工作,参加者不能在项目外寻找工作。

J项目的申请人在结束由美国政府或申请人所在国政府资助的交流项目后,回原所在国居住两年后才可以申请移民或非移民签证。Q项目的申请人在项目结束后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居住一年后才可以申请下一个Q项目。

J交流项目的参加者的配偶和孩子可以申请J-2签证以陪伴J项目的参加者。申请人必须出示IAP-66表格的原件,而且他们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在美国的费用。J-2申请人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在美工作许可。Q项目的参加者不能带配偶和孩子。

如果对J项目,IAP-66表格及交流项目的修改和延期有何问题,可以打电话到华盛顿DC的交流访问办公室USIS询问。如果对Q项目的申请有何问题,可以打电话到美国领事馆询问。


签证资料:

1. 申请人所必须提供的档,护照,签证费,签证申请表,照片。

2. J项目的早班人要带一张由邀请单位签发的填写完整的IAP-66表格。Q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有一份有关邀请单位的I-129文件,该文件为美国移民局申请非移民工作的申请材料。当该申请被批准时,美国移民局将向邀请单位签发I-797表格。但是,移民局对这项申请的批准并不代表签证的签发。

3. J,Q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向签证官证明他们与中国有较强的社会联系,赴美只作短暂逗留。


家属探亲签证 (F-2, J-2, L-2, H-4)

F-2签证:

F-2签证是签发给F-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者子女的。而F-1签证是签发给赴美留学的中国学生,使其能够在美国的教育机构深造。F-2签证持有者在美国移民局确认的合法逗留期内,可以凭借此签证赴美与配偶或者父母团聚。

F-2申请者在申请时必须递交以下材料:

1. 签证必备的资料,护照,签证费,签证申请表,照片。

2. 亲属关系证明。

3.如果相关F-1签证持有者的身份或者经济来源发生改变,F-2签证申请者必须递交一份新的I-20表格,注明有关情况,且表格背面须有相应的学校方面的签名;如果没有改变,递交一份有效的I-20表格即可。

4. 任何没有得到过F-2签证的申请者都必须先预约再申请。


有F-2签证史的申请者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并且持有规定的申请材料,可以在同至周四下午1:30至2:30前来申请签证且免于面谈

1.在最近五年内曾持F-2签证赴美,且相关F-1签证持有者的情况自其获得签证之日起无重大改变,例如就读的学校,经济来源或者所学专业等如有变化,则须重新预约申请.

2. 持有效护照和至少一个过期的F-2赴美签证,该签证可附于您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过期护照内。

3. 自上次赴美以后未被拒签过。

4. 每次赴美都能遵守美国移民局批准的时间停留。

J-2签证:

J-2签证是签发给J-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者子女的。而J-1签证是签发给访问学者或交换学生以便其赴美在教育,艺术或者科学研究领域进行研究和探讨。J-2签证持有者在美国移民局确认的逗留期内,可以凭借此签证赴美与配偶或者父母团聚。

J-2申请者在申请时必须递交以下材料:

有效护照,且从入境之日起六个月有效;

申请费收据两联

■ 贴有两张两寸免冠照片并用英语填写的OF-156申请表格和家庭成员表

■ 亲属关系证明

■ 如果相关J-1签证持有者的身份或者经济来源发生改变,J-2签证申请者必须递交一份新的IAP-66表格,注明有关情况,且表格背面须有相应的学校方面的签名;如果没有改变,递交一份有效的IAP-66表格即可。

任何没有得到过J-2签证的申请者都必须先预约再申请

有J=2签证史的申请者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并且持有规定的申请材料,可以在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2:30前来申请签证且免于面谈:

在最近五年内曾持J-2签证赴美,并能出示相关的IAP-66表原件,且相关J-1签证持有者的情况自其获得签证之日起无重大改变,例如交流项目,经济来源或者IAP-66表原件注明的交流项目编号等如有变化则须重新预约申请

持有效护照和至少一个过期的J-2赴美签证,该签证可附于您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过期护照内。

自上次赴美以后未被拒签过

每次赴美都能遵守美国移民局批准的时间停留

H-4签证 ,L-2签证:

H-1,H-2,H-3,L-2签证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子女可选者与其一同申请,或以后申请。免签证费,签证为3个月一次进入有效。

申请者在申请时必须递交以下材料:

有效护照,且从入境之日起六个月有效;

贴有两张两寸免冠照片并用英语填写的OF-156申请表格和家庭成员表

亲属关系证明

1。I-797表原件。

2。I-129表副本。

3。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关系公证书)


工作人员签证(H,L,O,P,Q)

H签证:颁发给到美国短期工作的申请人。这种签证没有签证费。

请注意:

1. 批准书必须得到美国移民局的批准。 如果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去美国的工作签证,必须等到大使馆受到移民局的批准书I-129和I-797表后才可申请签证。

2. 如果申请人在美国转换了身份,其的批准书不必从移民局寄至使馆,但在申请签证时,申请人必须出示I-797表的原件。

3. 所有申请人必须在面谈时出示移民局批准书的原 件,详细说明其在美国将从事的工作的文件以及以前的工作证明和学历证明。 H 签证共有三种类型:H1特殊技能工作签证,H2临时工作签证,H3培训签证。

H1签证:

如果美国公司需要雇用有特殊技能的外籍人员在美国短期工作,该公司必须为该雇员向美国移民局申请I-129表,即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申请一经移民局批准,美国领事馆会联系申请人,预约面谈时间。申请人可以拨打电话,预约面谈。面谈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I-797表原件。

2。美国公司的邀请信和有关本人教育及工作经历的文件。

3。律师盖章公证的I-129表复印件。


H2签证:

如果美国公司需要雇用有特殊技能的外籍人员在美国短期工作,该公司必须为该雇员向美国移民局申请I-129表,即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申请一经移民局批准,美国领事馆会联系申请人,预约面谈时间。申请人可以拨打电话,预约面谈。面谈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I-797表原件。

2。美国公司的邀请信和有关本人教育及工作经历的文件。

3。律师盖章公证的I-129表复印件。

注意,申请H2B签证,还需获得美国劳工部部长签署的临时劳工证明。


H3签证

如果您打算申请H-3赴美国接受农业,商业,通讯,金融,交通行业或政府部门的培训,您的美国公司必须向美国移民局申请I-129表。工作申请一经移民局批准,美国领事馆会联系申请人,预约面谈时间。申请人可以拨打电话,预约面谈。


L签证:

L签证颁发给将被派往去美国分公司或有关系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需将在美国担任经营管理级职务,或具有专门知识,且在申请签证之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该签证分2年1次有效,签证费免交。2年多次有效,签证费人民币1080元(120 美 元)。

请注意:

1. L签证的批准书必须先通过美国移民局的批准。在使馆收到移民局寄来的I-797和I-129表后,申请人可以到签证处申请签证。

2. 申请人必须出示详细说明其在美国将从事的工 作的档以及前的工作证明和学历证明。

3. 如果申请人是持有公司的特殊L-1(Blanket L-1)批准书申请签证其必须出示I-129S表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原件将在其签证被批准后退还给申请人。


O,P,Q,签证:

这签证颁发给去美国进行表演,教学或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表演者或有特殊才能的表演者 或专业人员。申请人在中国的工作单位和美国的接待方须与美国移民局联系,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以到签证处申请签证。


免面试的签证: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中信实业银行办理签证,也可以通过预约的方式到领事馆办理面试,签证。

1. 适用范围:凡在过去五年中,持因私护照访问过美国的商务旅行者(B1),旅游者(B2),访问学者(J),留学生(F),以及短期工作人员(H)。

2. 申请人应持有附有美国签证的因私护照(附美国签证的因公护照不适用)。

3. 申请同上次赴美相同类型的美国签证。

4. 在上次赴美之后没有被拒签过。

5. 在过去5年中曾去过美国。

6. 上次赴美时在美国停留的时间没有超过美国移民局规定的期限。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 有效护照。

2. 在中信实业银行缴纳签证申请费的人民币的收据。

3. 两张填妥的贴好照片的签证申请表。

4. 使用过的美国签证(美国签证的复印件无效)如果签证在旧护照上,在申请签证时,请同时递交该本旧护照。

5. 其它申请材料。如经济担保邀请信等。

6. 返签的F,J和H申请人必须是回同一所学校或公司学习、科研或工作,并且使用与上次相同的移民局批文。

7. 请注意:返签的H-1申请人须递交移民局签发的I-797表和由美国律师公正过的I- 129表的复印件。返签学生应递交有效的I-20表。根据不同的地点和城市,申请人可在申请批准后4至8个工作日在递交申请的中信银行领取护照和签证。

但请注意:凡使用该项业务的申请人还须另外缴纳代办费。不想使用该项服务的申请人也可以选择打电话预约面谈。


资源来源:http://www.newspeed.net/new/article/list.php?id=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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